16甲公司給予其50名員工每年12天之特休假(假設所有員工於X1年及X2年皆持續在職),給假條件為年底時仍在職。該特休假可遞延累積,並可自次年1月1日起使用。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X1年員工之每小時薪資率為$180,X2年之薪資率則為$196。X2年間,每位員工平均使用9天之特休假。各年度之實際薪資與預期調薪資訊如下:X1年員工之實際每小時薪資率為$180。X1年底時,公司預期X2年之薪資率將調漲為$196。X2年員工之實際每小時薪資率為$196。X2年底時,公司預期X3年之薪資率將調漲為$210。公司之會計政策為:依IAS19規定,期末存在之休假負債,係按「預期支付時」之薪資率衡量。試問該公司X1年與X2年之資產負債表上,應分別列報多少金額之休假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