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年 0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申論 2甲男現年18 歲,未婚,某日駕車不慎撞傷懷胎6 個月之路人乙,造成乙身受重傷,腹中胎兒丙死亡。試問:甲就乙及丙所受之損害是否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如其答案為肯定者,其賠償範圍如何?(3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