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年 0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地法規 申論 1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0 號解釋略謂:「依土地法所為之不動產物權登記具有公示力與公信力,登記之內容自須正確真實,以確保人民之財產權及維護交易之安全。⋯⋯」問:何以依土地法所為之不動產物權登記具有公示力與公信力?該解釋所謂「公示力」與「公信力」之意涵為何?試申述之。(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