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年 0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法 22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如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出何種救濟程序? A聲請再審B聲請重新審理C提起抗告D聲請複審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