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年 0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稅務法規 5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3項規定,經法院或行政執行署執行拍賣或交債權人承受之土地,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應於拍定或承受5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應如何處理? A代為繳納B要求提供擔保C代為扣繳D暫時緩繳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