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年 0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 14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有事實足認當事人有拒絕接受查驗者,得暫時將其留置於勤務處所,進行調查。對當事人實施之暫時留置時間為何? A對國民不得逾2小時,對外國人不得逾3小時B對國民不得逾2小時,對外國人不得逾5小時C對國民不得逾2小時,對外國人不得逾6小時D對國民不得逾3小時,對外國人不得逾6小時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