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9 年 0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刑法概要
申論 3甲男因觸犯刑法第185 條之3 不能安全駕駛罪、刑法第277 條傷害罪以及刑法第304 條強制罪,經檢察官合併起訴後,法院就刑法第185 條之3 不能安全駕駛罪宣告有期徒刑3 個月;就刑法第277 條傷害罪宣告有期徒刑5 個月;就刑法第304 條強制罪宣告3 個月。法院就此三個宣告刑訂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8 個月。有關甲男能否聲請易科罰金,請回答下列問題:(25 分)㈠聲請易科罰金之要件為何?㈡甲男之各罪宣告刑皆未逾6 個月有期徒刑,但應執行刑已逾6 個月有期徒刑,試問甲男究竟能否聲請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