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年 0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稅務法規 798年5月27日所得稅法修正後,下列那一項敘述與所得稅法規定不符: A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因已無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故縱有漏報所得額,亦不就該營利事業處罰B公會負責人無需再依所得稅法第20條規定報告會員名冊C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額達該業所得額標準以上,以其原申報額為準D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小規模營利事業,僅得使用普通申報書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