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0 年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申論 3根據勞動統計,勞資爭議案件數自民國89 年8,026 件增至民國98 年30,385 件,將近增加4 倍。為穩定勞動關係,民國98 年7 月1 日修正公布〈勞資爭議處理法〉。以此,請說明下列問題:㈠勞資爭議的意義為何?(5 分)㈡〈勞資爭議處理法〉新增「爭議行為」一章。試就增訂的條文闡釋新法對勞資爭議行為所持之政策理念為何?(15 分)㈢最高法院民國93 年曾判決:「雇主因歇業為由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非屬於勞資爭議處理法所定之勞資爭議,縱勞工有爭執而申請調解,雇主終止勞動契約自不受該法之限制」。試述:此判決有否合理性?(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