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0 年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申論 120 歲就讀某大學一年級之甲,為6 歲乙之鄰居,乙之父母因臨時有急事,故委託甲到家裡照顧乙,乙與甲相處甚歡,乙便將其存有一千元之小猪撲滿送給甲,甲欣然接受後,將一千元挖出,並用以修理電腦。試問乙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乙得向甲主張何種權利?(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