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年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商事法 申論 4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就其經營之修車廠可能產生之賠償責任,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惟因一時手頭拮据,積欠15 萬元保費未繳。嗣因該修車廠機器操作故障,導致客戶丙受傷。請問乙向丙為給付時,得否扣除甲未支付之15 萬元?(2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