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1 年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勞資關係概要
申論 2我國《勞動基準法》第2 條對工資有明文定義,第24 條對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也有具體規定。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01 年第1 季的實質平均薪資為51,817 元,比92 年的52,472 元還低;同時,100 年受雇人員報酬占GDP比重續降至44.55%。試述:㈠薪資(earnings)、報酬(compensation)的意義為何?經常性薪資與平均薪資的意義為何?《勞動基準法》第2 條規定的工資條款,其意義又為何?(5 分)㈡受雇人員報酬的意義為何?退休金以及失業給付的性質又為何?(5 分)㈢我國實質平均薪資水準何以長期停滯?(5 分)㈣受雇人員報酬占GDP比重持續遞降的意義又為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