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1 年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申論 1根據1969 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19 條規定,締約國可以對其簽署、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的條約提出保留。試問在實務上國家可以對那些類型的條約提出保留?對那些類型的條約不宜提出保留?原因為何?另外,在若干特定情況之下,國家提出保留的權利受到限制,請問國家不得提出保留的情況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