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申論 1甲原住居於A 地,於民國90 年3 月間出外購物而失去行蹤已逾7 年,迄今仍無音信,惟其配偶乙深信甲仍存在,不願向法院對之為死亡宣告之聲請,則檢察官得否不顧乙之反對,逕向法院聲請對甲為死亡之宣告?若甲經法院為死亡之宣告,嗣發現甲仍存在而在B 地生活,並在該地向丙借款新臺幣30 萬元,則該借款行為是否不生效力?(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