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19依據護照條例之規定,護照效期屆滿,不得延期。然對於中華民國成年人申請不同護照種類之效期敘述,何者正確?
- A外交護照以3年為限、公務護照以3年為限,普通護照以10年為限
- B外交護照以3年為限、公務護照以5年為限,普通護照以10年為限
- C外交護照以5年為限、公務護照以5年為限,普通護照以10年為限
- D外交護照以5年為限、公務護照以10年為限,普通護照以10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