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法 申論 2甲向主管機關A 申請生活扶助,A 依法核給甲每月新臺幣3,000 元之生活津貼,該有正確教示之處分於105 年1 月15 日送達於甲,並自同年2 月1 日起生效。惟於同年6 月13 日時,A 發現甲申請時所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係甲所偽造,甲並不符合申請資格。試問:㈠A 得否撤銷該處分?(15 分)㈡A 得否向甲追繳其之前所受領之給付?得否以行政處分追繳之?(1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