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刑法 申論 2刑法第16 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上述規定之含義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