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刑法概要 申論 4試分析下列各例中甲與丙之罪責。量不足,乙飯後雖感身體不適,但並未死亡。(12 分)竟然身亡。事後查證結果,丁的身體中原已有毒素,丁是因為兩毒俱發而導致死亡。(13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