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臺北公司自行興建化學設備,至20X1 年1 月1 日完工時,此項「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成本共計$50,000,000。該化學設備於20X1 年1 月1 日完工並開始營運,估計可使用8 年,8 年後(即20X8 年底)該設備除役時,臺北公司必須支出除役、復原及修復成本(以下簡稱除役成本)估計為$10,000,000。假設臺北公司之風險調整後利率為5%,財務年度結束日為12 月31 日,臺北公司20X1 年1 月1 日依規定將「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及相關成本轉列機器設備,並依公司會計政策對該化學設備採用直線法提列折舊。20X3 年初,臺北公司發現,因為科技進步之結果,20X8 年底該設備之除役成本已大幅下降至$6,000,000,假設該公司之折現率及耐用年限均未變動,試作臺北公司20X1 年1 月1 日至20X3 年年底與該設備相關之所有分錄。(補充:利率5%,8 年期,$1 之複利現值為0.676839,年金現值為6.463213)(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