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傳播法規概要 申論 2刑法誹謗罪處罰散布言論而毀損他人名譽者,不時引發有限制言論自由之議,然經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及憲法法庭先後判決,誹謗罪並未違憲。試論:㈠刑法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及免責要件為何?(5 分)㈡司法院釋字第509 號解釋文,解釋主旨為何?何以被認為是保障言論自由的一大進步?(10 分)㈢112 年憲判字第8 號之解釋主旨為何?對司法院釋字第509 號解釋文有何種補充效果?(1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