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甲與我國國民乙結婚,婚後申請歸化,於民國100 年1 月20 日取得我國國籍。事後內政部於民國105 年3 月1 日接獲檢舉,表示甲、乙係假結婚,根本不住在一起,無婚姻之實。內政部調查後,認為甲、乙係通謀為虛偽結婚,於105 年5 月25 日撤銷甲之國籍。甲認為此撤銷不合法,因為內政部並無權自行認定通謀為虛偽結婚並進而撤銷其歸化取得之國籍,內政部只能基於法院確定通謀為虛偽結婚之判決而撤銷其歸化取得之我國國籍。請問:㈠甲的看法是否合法?(15 分)㈡內政部於105 年5 月25 日撤銷甲歸化取得之我國國籍是否合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