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6 年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申論 3A長期在外經商,因涉犯走私槍砲罪嫌,偵查中員警甲持法院簽發之搜索票,利用執行搜索A住宅的機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暗中將A放於茶几上之名貴打火機放入自己之口袋,全部犯行被A私自裝設的防盜針孔攝影機錄下。A返家後發現,遂以錄影光碟為證,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檢察官偵查終結以甲觸犯刑法第321 條第1 項第1 款加重竊盜罪提起公訴,案經地方法院以「易」字案件分案。試問:㈠第一審法院承審法官行準備程序時,甲否認犯罪,法官認為甲可能觸犯刑法第134條、第320 條第1 項假借職務上機會竊盜罪,程序上應如何處理?(12 分)㈡檢察官扣押A提出之錄影光碟作為證據,該光碟有無證據能力?法院應如何調查?(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