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3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稱環保局)於2018 年1 月2 日在該市指定清除區域發現一包未使用專用垃圾袋之垃圾,經查發現該包垃圾為紙類廢棄物,全部文件上均有記載就讀於新北市某國立大學四年級乙學生之姓名與學號。環保局遂以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裁罰1800 元,處分書於2 月15 日合法送達乙的住所。乙在2018 年5 月1 日時提起訴願,主張並非行為人,由於獲得大學獎學金,其在2017 年10 月1 日至2018 年4 月30 日期間,就讀於日本東京某大學,並提出入出境紀錄作為證明。請問: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應如何為訴願決定?(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