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申論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山坡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第2 條與第3 條規定,根據土地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母岩性質等四種因素,將坡地分成1~6 級,其中1~4 級(宜農牧地)、5 級(宜林地)、6 級(加強保育地)。請回答:㈠說明上述四種因素的物理意義。(10 分)㈡說明這四種因素對於坡地分級上,即宜農牧地、宜林地及加強保育地等各有何關聯性?也就是這三種利用地與上述四因素的定性關係如何?(1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