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 16下列何種情形,不得設定不動產役權? A甲以自己所有之A地,為甲所有之B地設定,供通行之用B甲以自己所有之A地,為乙所有之C地設定,供汲水之用C甲以自己所有之A地,為丙租用之D屋設定,供採光之用D甲以自己所有之A地,為丁租用之馬匹設定,供跑馬之用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