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刑事訴訟法概要 申論 2甲與乙共同竊取A 的機車,乙並於現場施用毒品安非他命,碰巧甲的妻子B 在場目睹犯案經過,甲為警當場查獲,乙趁機逃逸,甲經警詢問後移送檢察官偵查,檢察官偵查終結,據甲的警詢筆錄、A 的失竊報告、贓物領據、證人B 的警詢證言筆錄,以甲、乙涉有共同竊盜罪嫌及乙犯有施用毒品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中,傳喚證人B 到庭作證。試問:證人B 對甲、乙共同竊盜罪嫌及乙施用毒品罪嫌的案件,可否行使拒絕證言權?(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