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申論 1甲以牙醫乙為被告,於民國(下同)107 年8 月5 日向管轄法院起訴請求乙給付甲新臺幣200 萬元整,甲主張乙於104 年1 月8 日為其植牙,因存在醫療疏失,造成甲牙齦變形,爰請求醫療費用120 萬元及精神損害賠償80 萬元。乙否認之。訴訟中,甲請求乙提供齒模供鑑定,乙稱其於106 年5 月間及107 年1 月間曾整理診所內儲藏室,該齒模已被清理丟棄。若甲主張乙丟棄齒模屬證明妨礙行為,其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