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金融保險法規
申論 2請就民國108 年4 月17 日修正銀行法,說明有關下列修正內容。㈠為強化與外國主管機關或國際組織之國際合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請詳述增訂銀行法第51 條之2,有關主管機關與外國主管機關或國際組織之合作及提供必要資訊之規範內容。(9 分)㈡為發揮金融監理效能,增加裁量空間,達到嚇阻違法之效,對於銀行違規情節重大者,原條文最高罰度為新臺幣(下同)一千萬元者調高至多少元?其餘條文之最高罰度為二百五十萬元者調高至多少元?(8 分)㈢主管機關得運用各種監理措施督促銀行採取改善行動,以提升金融監理效能,有效導正銀行違規行為,修正銀行法第61 條之1 增訂主管機關得採行之處分措施。請至少列舉出4 項增訂之處分措施?(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