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地法規 申論 2甲所有土地申請分割成二筆,然因地號錯置,導致圖簿不符情事,其中一筆被某A市政府因道路拓寬工程辦理徵收,惟未辦妥土地登記。多年後,土地登記名義人乙(甲之繼承人)將該筆土地出售,登記為丙所有。A市政府嗣後發現,主張該筆土地為道路用地,所有權移轉為無效,應辦理塗銷登記,回復為A市所有。試問A市政府主張是否有理?丙得否主張受土地法第43條規定之保護?請評析之。(25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