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申論 1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 條:「本法所稱指定清除地區,謂執行機關基於環境⋯⋯衛生需要,所公告指定之清除地區。」及第27 條第11 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之規定,公告「指定清除地區」、「污染環境行為」此二公告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分別為何?如有人民主張此二公告損害其權益,有無法律救濟途徑?請依現制及實務說明之。(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