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11甲、乙與丙三人合夥經營餐廳,合夥股份各三分之一。關於合夥人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自由轉讓其合夥股份於第三人B甲得隨時請求合夥財產之分析C甲得請求乙丙二位合夥人償還其因執行合夥事務所支出之費用D甲得自由處分合夥財產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