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17關於民事請求權行使之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B定作人之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因瑕疵發見後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C承攬人之報酬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D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