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申論 2甲與乙共有A 地,其應有部分各為1/2,惟甲與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甲之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丙。稍後,丙將此應有部分出賣予善意之丁,價金新臺幣10 萬元。丙同時將該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丁,丁亦支付價金10 萬元予丙。試問,此時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