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4甲庭院樹木茂密、樹枝橫出圍牆,並觸及人行道上方的配電纜線。颱風即將來襲前夕,乙為避免可能因前開情形而導致電線走火或附近區域停電,並保障甲之安全,遂對於碰觸配電纜線之樹枝等進行修剪。甲知悉後甚為憤怒,遂向乙請求損害賠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乙之行為因符合緊急避難之規定,故無不法
- B乙修剪樹枝若未逾越必要程度時,甲之主張為無理由
- C乙之行為屬於為免除本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上急迫危險之緊急管理
- D乙對於因緊急管理所生之損害,除有故意者外,不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