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平交易法
申論 2依著作權法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規定,著作財產權人為行使權利、收受及分配使用報酬,經著作權專責機關之許可,得組成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下稱集管團體)。集管團體乃是社團法人,多數著作財產權人共同成立集管團體後,應與之訂立管理契約,將其著作財產權交由集管團體管理。集管團體對於著作利用人必須給付的使用報酬,由著作財產權人共同針對不同著作類別與利用型態,分別訂定單一之計算基準、比率或數額,稱為使用報酬率,據此向各著作利用人收取使用報酬。利用人對集管團體訂定的使用報酬率有異議時,可向主管機關申請審議。申請有理由者,主管機關在審議後將自行決定使用報酬率。㈠請附具理由,分析集管團體就同一著作類別與利用型態訂定單一使用報酬率之行為,是否構成聯合行為?(15 分)㈡假定著作權法與集管團體條例相關規定,尚未牴觸公平交易法之立法意旨。倘若集管團體訂定使用報酬率前,並未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請且取得許可,是否構成違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