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衛生法規與倫理 申論 4聯合國於2006 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立法院於2014 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賦予公約國內法律的效力,該法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把「障礙」的定義從「醫療模式」轉變為「社會模式」。請問這兩個模式有何不同?何以社會模式比起醫療模式更能夠使障礙者享有人權與基本自由?(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