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法概要
44主管機關查得甲未定期檢驗其所有之汽車,且超過應檢驗期限1個月以上,乃裁處罰鍰新臺幣1,800元並吊扣其牌照。甲擬對罰鍰表示不服並請求主管機關返還牌照,其正確之救濟程序為何?
- A甲應依訴願法,向裁罰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並同時提起行政訴訟之給付訴訟
- B甲應適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逕向管轄行政法院起訴
- C甲應適用行政訴訟法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逕向管轄行政法院起訴
- D甲得選擇依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或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逕向管轄行政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