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4 年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艾力自出生迄今係外國籍人士,於民國77 年7 月10 日在臺北市出生,出生地與其母相同。出生一個月即出境,104 年6 月1 日從國外入境,他想現在就申請歸化,早日取得我國籍,請指點他如何具備法定條件和證明文件申辦?(25 分)
申論 2那些戶籍登記,免經催告程序或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逕行為之?(15 分)並請擇其中五種登記舉例說明之。(10 分)
申論 3依民國104 年5 月20 日修正公布之姓名條例,改姓、改名、更正本名、更改中文姓名,有何次數規定?請詳述之。(25 分)
申論 4依現行法規定,外國人於我國境內,收養、監護、輔助、扶養之準據法,各如何適用?(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