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4 年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土地法規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申請人為開發利用非都市土地,應擬具之開發計畫案件,於報經各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時,應符合那些法定條件得許可開發?又申請開發者取得許可後,而在辦理分區或用地變更前,如何辦理開發區內捐地及開發影響費之繳交?請依區域計畫法說明之。(25 分)
申論 2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與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爰請列舉說明,現行公共設施用地有諸多的取得方式為何?新市區建設之手段與舊市區更新處理方式為何?另請說明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之規定,並研提改進之意見。(25 分)
申論 3為實施平均地權,政府透過規定地價之程序而有公告地價,另依法編製土地現值表並公告之,請說明規定地價程序與土地現值表編製方式為何?兩價並存之理由為何?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之作用為何?試依平均地權條例分析之。(25 分)
申論 4都市更新條例明訂權利變換方式,與平均地權條例明訂之市地重劃方式,皆係運用地權調整方法處理,請分別就兩者規定:有關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及費用項目、依法可抵充之土地、以及應共同負擔之比例分析之,並說明兩法之立法目的。(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