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4 年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航港法規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現行船舶法第23 條第1 項規定:「船舶檢查分特別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檢查。」㈠試依船舶法規定,申述各類船舶檢查之時機為何?(15 分)㈡船舶所有人對於船舶檢查結果不服者,應如何救濟?(5 分)㈢船舶法規定之救濟與一般救濟途徑有何不同?(5 分)
申論 2現行船員法第89 條:「本法未規定事項,涉及國際事務者,主管機關得參照有關國際公約或協定及其附約所訂規則、辦法、標準、建議或程式,採用發布施行。」本條所謂「有關國際公約或協定及其附約所訂規則、辦法、標準、建議或程式」,是否得作為行政法之法源?主管機關「採用發布施行」是否有違憲疑義?試從法治國之角度分析。(25 分)
申論 3行政程序法第10 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試問:㈠何謂裁量?(5 分)㈡裁量應遵守那些原則?(15 分)㈢違反前揭裁量原則,其法律效果如何?(5 分)
申論 4關於港口國管制(Port State Control, PSC),試回答下列問題:㈠何謂港口國管制?(10 分)㈡我國實施港口國管制之國內法依據為何?規範體系上有無疑義?(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