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依建築法的規定,建築物的起造人應負那些責任?(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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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某公家機關將一新建的建築工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發包給甲營造廠承攬,而該甲營造廠又把該工程的模板鷹架分包給乙工程公司施作。該工地發生模板鷹架倒塌,請問甲營造廠及乙工程公司應分別負那些責任?(25 分)
申論 3凡承攬政府採購案件具有政府採購法第101 條規定的不良廠商事由,招標機關應將該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而受停權處分,該期間不得再承攬任何政府採購。請說明不良廠商的停權事由及停權期間。(25 分)
申論 4為因應「一例一休」對於興建中公共工程的影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於106 年3 月7 日訂定「機關履約中工程因應105 年12 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法案之處理原則」,供各機關依循,以協助營建業界因「一例一休」所引起的工期及成本增加等困難。請說明其主要內容。(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