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土地登記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依土地法第43 條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此規定與土地登記規則第144 條第1 項,賦予行政機關透過行政程序所為之塗銷登記,是否有產生矛盾之處?請詳細說明之。另因土地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而致受損害者,可透過何種程序請求救濟?(25 分)
申論 2有一區分所有權建物於民國102 年10 月30 日領有使用執照,除一般申請文件外,應檢附那些文件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此等文件應記明那些內容?如何區隔建物之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共有部分又應如何登載於登記簿?(25 分)
申論 3若有兩宗不同所有權人之土地合併,在辦理合併登記過程中,有那些限制?兩宗土地上,如原已設定不動產役權,則其範圍與位置如何決定?此不動產役權,又如何登載於登記簿?(25 分)
申論 4在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時,關於遺產分割有那些方法?若分割標的物已設定抵押權,則應由何人申請登記?該抵押權應如何處理?如遺產分割後,其中有一繼承人於其分得之分別共有土地設定抵押權,日後再次辦理共有物分割時,則後設定之抵押權應如何處理?又有那些例外狀況?(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