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金融保險法規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請敘述證券交易法第157 條規定之「短線交易歸入制度」為何?公司未行使歸入權時,股東可以有何作為?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不行使歸入權以致公司受損害時,對公司應負什麼責任?歸入權未行使,將於何時消滅?(25 分)
申論 2請就民國108 年4 月17 日修正銀行法,說明有關下列修正內容。㈠為強化與外國主管機關或國際組織之國際合作,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請詳述增訂銀行法第51 條之2,有關主管機關與外國主管機關或國際組織之合作及提供必要資訊之規範內容。(9 分)㈡為發揮金融監理效能,增加裁量空間,達到嚇阻違法之效,對於銀行違規情節重大者,原條文最高罰度為新臺幣(下同)一千萬元者調高至多少元?其餘條文之最高罰度為二百五十萬元者調高至多少元?(8 分)㈢主管機關得運用各種監理措施督促銀行採取改善行動,以提升金融監理效能,有效導正銀行違規行為,修正銀行法第61 條之1 增訂主管機關得採行之處分措施。請至少列舉出4 項增訂之處分措施?(8 分)
申論 3請依我國保險法第64 條說明,訂立保險契約時,要保人之書面告知義務,違反告知義務之結果為何?又在何種情況下,解除契約權會消滅或不得解除契約?(25 分)
申論 4我國已為高齡社會,預計2025 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鼓勵金融業者針對銀髮族之金融需求創新研發新商品或服務,請敘述目前金融業者已推出那些高齡化金融商品與服務?並說明其預期效益?(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