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就業安全制度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民國110 年5 月,勞動部基於疫情因素,暫停引進移工,致使許多製造業的工廠出現缺工問題,吸引了部分原本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移工,轉換雇主,從事工廠的工作,但是卻導致一些家庭雇主也面臨缺工問題。勞動部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於民國110 年8 月時,公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的規定。㈠請說明原本從事看護工作的移工,會轉換從事工廠工作的薪資制度因素為何?(10 分)㈡請說明勞動部此次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後的新規定為何?(15 分)
申論 2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 條的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前項所稱差別待遇,指雇主因年齡因素對求職者或受僱者為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薪資之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相關事項之直接或間接不利對待」。(每小題15 分,共30 分)㈠請說明「直接不利對待」的涵義為何?㈡請說明「間接不利對待」的涵義為何?
申論 3依照「就業保險法」第11 條第1 項第1 款的規定,失業勞工申請失業給付時,應該具備四項請領條件,其中一項是「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 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此即所謂「等待期」制度。(每小題10 分,共20 分)㈠請從「等待期」制度的立法目的來說明,「等待期」制度想要達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在行政作業上的二項目的為何?㈡請從制度比較的角度,說明我國「就業保險法」規定的「14 日等待期」制度,與美國、日本、德國、韓國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之多數會員國的「等待期」制度相比較時,有何差異?
申論 4在2011 年以後,陸續有奧地利、義大利、德國、瑞典、丹麥、芬蘭、荷蘭等13 個歐洲國家制定「薪酬透明法」,或是實施「薪酬透明政策」的相關計畫,2021 年時,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向歐洲議會提交「薪資透明法草案」,其重要規定是250 人以上企業的雇主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在面試前就向求職者告知薪酬資訊、每年公布依照性別區分的薪資差距資訊、雇主應與員工代表合作執行「聯合薪酬評估」,以確認雇主是否基於客觀、性別中立的因素支付薪資。我國也已經於民國107 年11 月公布施行「就業服務法」第5 條的「薪資透明條款」。㈠請說明依據我國「就業服務法」第5 條第2 項第6 款的「薪資透明條款」的規定,要求雇主必須遵守的義務為何?(10 分)㈡我國「就業服務法」的「薪資透明條款」規定,與上述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的「薪資透明法草案」的重要條款相比較時,有何不同之處?(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