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甲向建商購買預售屋,房子建造完成後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土地和建物亦移轉登記給甲,可是建商原本向銀行辦理土地融資的貸款遲遲未清償,影響甲的權益。請問:若建商欠銀行的債務已屆清償期不還時,銀行是否可以實行抵押權聲請拍賣甲的不動產?建商若已清償債務,應辦理何種登記?應備那些文件?(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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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因為地籍整理而發現海岸範圍內的未登錄土地,應如何辦理登記?公告幾日?公告期間若有異議如何辦理?若有人主張時效占有取得所有權應如何辦理?(25 分)
申論 3鹽田為濱海重要濕地,原為國有,因為發展觀光需要,奉核准將土地無償撥用予A 市政府管理,請問公有土地撥用相關規定為何?依法應辦理何種登記?(25 分)
申論 4A 市政府依照地籍清理條例代為標售土地,得標人得標之後,如何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權利人在標售之後,應檢附那些文件申請發給價金?(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