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15 歲的甲是一個知名網紅,每個月收入可觀,累積不少財富。甲之父乙、母丙,以甲尚未成年為由,將甲所賺取金錢存入二人的聯名帳戶,利息用來支付全家的開支。試問:乙、丙的作為是否適法?(25 分)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弱點分析
未作答的題目不計分。看我的紀錄
申論 2甲死亡時配偶乙早已身故,由其子丙單獨繼承其遺產。11 年後,甲的父親丁偶然發現丙並非甲所生。若丙與甲的關係來自準正,丁是否可以對丙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申論 3甲先前向乙借款300 萬元,債權已屆清償期並經過16 年,乙才想起此事並向甲討債,甲因此連本帶利還清借款。其後甲與丙律師聊天,丙告知其實原可不用還款,理由為何?又現甲已還款,則甲在法律上是否仍得請求乙退還款項?(25 分)
申論 4甲有配偶乙,成年子女丙與丁兩人。甲死亡時,積欠M 葬儀社60 萬元,乙主張這筆費用應該由丙丁兩人自掏腰包付款,而丙丁則主張應該從甲的遺產中支付。試問:何人主張為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