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5 年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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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1甲搭乘乙駕駛之計程車經過高雄市區,遭吸毒而反應變慢之16 歲丙駕車從旁撞上,致甲身受重傷。甲爰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訴請丙及其法定代理人丁連帶賠償甲所受損害新臺幣(下同)80 萬元。對此,丁抗辯乙亦超速行駛,故應減免丙、丁之賠償責任。經法院審理並認定乙超速行駛、丙吸毒後駕駛,均為本件車禍之肇事原因。次查丙、丁均住臺南市,丁曾向住在嘉義縣之戊,購買戊名下位於雲林縣的A 地。丁已付清A 地價金,業經定相當期限催告戊履約,惟戊遲未辦理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㈠甲向高雄地方法院訴請丙、丁連帶賠償其所受損害,試問:高雄地方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又丁向嘉義地方法院訴請戊為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詎戊逕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試問:嘉義地方法院是否有管轄權?(20 分)㈡甲依侵權行為訴請連帶賠償之法律關係,對於丙、丁是否須合一確定?法院得否減輕丙、丁之損害賠償金額?(30 分)
申論 2甲向法院訴請判決命被告乙清償借款400 萬元,於受命法官所進行之準備程序中,被告乙爭執原告甲所提出之借據上面的借款人蓋章印文雖為真正,但係遭他人擅取其印章盜蓋,對此甲堅稱借據上之借款人蓋章乃乙親自所為。於言詞辯論期日中,乙復抗辯該借據乃源於其積欠甲賭債而書立,但因賭債非債,是以其亦拒絕償還。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㈠針對乙之印章遭他人盜蓋的事實,應由誰負舉證責任?法院應如何處理乙於言詞辯論時提出之答辯?(30 分)㈡若法院判決乙敗訴,乙提起上訴後,於上訴審主張其對甲亦有600 萬元之貨物買賣價金債權,請求互為抵銷,並就抵銷餘額提起反訴,是否有理?(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