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公元一九○五年「平均地權」正式被提出來,距今正好一百年。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亦明定「平均地權」為我國基本國策,因此其亦為我國最高的土地政策指導原則。但是一百年來,全球的社會、政治、經濟都有大幅度的變遷,請問您認為台灣未來是否仍需標榜「平均地權」為土地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原因何在?試說明之。(25 分)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弱點分析
未作答的題目不計分。看我的紀錄
申論 2我國的住宅政策一向鼓勵「住者有其屋」,試問政府有那些政策有助於「住者有其屋」的達成?並分析比較購屋者、建商、金融機構、政府從這些政策中各獲得什麼好處?(25 分)
申論 3土地政策主要為國家透過「積極促進」或「消極管制」的手段,來干預土地市場的自由運作,換言之土地政策即是國家對土地市場的干預措施,試說明國家為什麼要干預土地市場,亦即為什麼需要土地政策?(25 分)
申論 4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為我國主要的土地稅稅目,其除了財政目的外,主要還有實踐「地盡其利」及「地利共享」土地政策目標。要達成前述政策目標,對於該二稅的輕重,歷來均有爭議。試就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稅負的輕重組合,分析其各種組合在達成「地盡其利」及「地利共享」土地政策目標的可能性。(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