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3 年 0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

土地登記概要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試就「買賣」與「繼承」兩種登記原因,分別說明其在土地登記的性質與效力上、申請登記之方式上及申請登記之期限上有何不同?(25 分)
申論 2何謂標示變更登記?二宗以上所有權人不同之土地辦理合併時,其權利範圍應如何決定?又其地上設定有他項權利時,應如何處理?(25 分)
申論 3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申請登記時,登記義務人應親自到場,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當場於申請書或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簽名。試問申請登記之義務人如未能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申辦,有何可行之替代方法?(25 分)
申論 4土地登記簿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之土地,得由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請更正登記,試問所稱原權利人其界定為何?又其申請時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依何種方式申請更正登記?(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