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4 年 0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某甲擬將出租於某乙之三七五耕地,以擴大農場經營規模為由收回自耕。試問㈠甲終止租約收回耕地之法令依據為何?㈡終止租約時乙可否要求補償?並就大法官釋字第580 號之意旨評述之。(25 分)
申論 2徵收補償之性質及成立要件為何?又僅單純因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公權力,致私人遭受損失時,應否給予補償?試舉土地法規相關規定說明之。(25 分)
申論 3解釋名詞:(25 分)㈠需用土地人㈡土地增值稅之記存㈢地價稅之指定代繳㈣登記之權利人㈤所有權視為消滅
申論 4土地法地籍編第四章有「土地權利變更登記」,而土地登記規則第六章有「所有權變更登記」,試依土地法及土地登記規則規定說明兩者之間之異同之處,並請就土地法與土地登記規則對土地登記分類方式分別說明之。(25 分)